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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三点

来源:中梁金麟府   2019-03-29 15:3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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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,那么在办理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双方同时到场、共同申请登记。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,如果说是不登记的话,是不拥有产权的。 


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,诸如签约、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,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。此外,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以及申请房贷等方面,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。 


一、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


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,必须两个人都来,这是*点要注意的。根据物权法规定,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,到底是共同共有,还是按份共有,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,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,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。但如果确实有原因无法到场,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,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。 


二、要带齐证件


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、*本都带上,这样才能完成登记。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,在共同申请房贷时,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,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,还需提供双方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,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。当然,在办理按揭贷款时,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,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,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。 


三、提前约定好份额


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,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,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。如果说是准夫妻,还没有领结婚证,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,是不能办理共同共有的,因为还没有领结婚证。那么,建议双方按出资额,办理这种按份共有,就是在办理手续之前提前约定好份额。 


尤其财产实行 AA 制的夫妻,在共同买房时也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,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,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;如果按份共有,则需要提前分割,并在房产证上载明。另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也是要注意一下的。 


如果是由于之前不了解政策,将共有的房子登记在了一方名下,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。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,由单独拥有的一方赠出一部分份额来,然后办理手续就可以了。 


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: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。这里所说的准夫妻,是指即将结婚、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。夫妻婚姻存续期间,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,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,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。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,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,比例各半,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。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,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,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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